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額度 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準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額度 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1/03/11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應營運所需向銀行融資.(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01,540(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1,5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9,25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1,54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依110年度財報之淨值調整重訂背書保證額度(新台幣601,540仟元).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01,54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1,54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004.其他應敘明事項:109年03月11日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對子公司華新儀錶背書保證額度為最近一期財報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