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07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 定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臺幣130,000元4.消除股份:13,000股5.減資比率:0.048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267,87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