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會計主管代理異動修訂事宜 2022/03/11 1.事實發生日:111/03/102.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3/10金管證審字第1110334914號函「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及資格條件不符」,辦理回聘魏汝光先生代理本公司會計主管(生效日追溯自111/03/10)。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前本公司會計主管由魏汝光先生代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03/25董事會提案表決後,另行公告。 上一則: 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代理事宜 下一則: 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