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 大學辦理
公告本公司與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 大學辦理 簽訂細胞治療合作契約書1.事實發生日:109/06/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06/30~112/06/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簽訂 細胞治療合作契約書,針對「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項下合法之細胞治療技術及細胞儲存與培養業務建立合作,以促進細胞治療及再生醫 療等各類專案與業務之開展。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透過雙方未來共同合作,促進細胞治療及再 生醫療等各類專案與業務之開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透過與國內生技公司及醫療單位之合作,共同提供符合特管 辦法服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