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民國109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1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32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33,2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7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98,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85%,即2,822,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約106.9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本次增資發行不對外公開承銷。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 計劃、認股暨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為因應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因素而修正,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 在外股數有變動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前述實際發行價格之授權以每股40元(含)至100元 之區間內為限,超逾價格授權區間者,仍應提報董事會決議。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發行價格及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等相關事宜。茲訂定相關認股繳款期限: 1-認股基準日:109年7月28日。 2-原股東與員工認股及繳款期間:109年8月1日至109年9月1日。 3-逾期未認足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股及繳款期間: 109年9月2日至109年9月7日。 4-增資基準日:1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