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2022/03/02 1.事實發生日:111/03/022.違規情形: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之情事。3.罰鍰金額:新臺幣120萬元整。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149條第1項規定分別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及7項糾正,併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4款規定核處限期一個月內改正。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意見進行改善。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