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9條之1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2年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9,960,000元,以現金發放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130,000元,以現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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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