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9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補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03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 (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案。(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報告案。(3)本公司108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餘額報告案。(4)報告大陸投資情形。(5)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案。(6)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新增)(7)本公司108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案。(新增)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8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2)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本公司章程修訂案。(新增)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03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109年4月5日起至109年6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9年4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於109年4月1日,掛號郵寄者以109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辦理過戶手續。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7名(含獨立董事3名)。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本公司擬訂於109年4月6日至109年4月15日止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提案,凡有意提名及提案之股東,請於109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或『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名提案處所: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連絡電話:(04)8299998。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