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訴訟函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原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李O哲等8人(2)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3)相關文書案號:智院維審五109民營訴3字第1090000942號函2.事實發生日:109/03/1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旺矽公司於108年9月19日向智慧財產法院具狀對本公司及負責人王嘉煌先生等人提起營業秘密之民事訴訟,向本公司、王嘉煌先生及員工李O哲等4人連帶求償新臺幣5,327萬元,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旺矽公司於提出起訴後聲請證據保全,智慧財產法院於109年2月6日裁定准許,並於同年3月5日前往穎崴公司進行證據保全,惟保全之手段僅限於取樣、拍照、攝影、複製及備份,並無任何公司財產遭扣押、凍結。遂本公司於109年3月13日接獲智慧財產法院所寄送之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始知上開起訴情事。4.處理過程:本公司自接獲起訴狀後,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始進入訴訟程序,本公司不予評論。以目前所得資訊及前開金額,該訴訟案件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