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
公告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及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1.事實發生日:109/04/0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理委員會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04/0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高新區、綠心)及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專案投資協定,計畫於浙江省共同設立公司(名稱尚未確定)從事微顯示器模組元件之生產及銷售,總投資金額人民幣10億元,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40%,其餘資金由三方共同募集,台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金額依募集金額變動,然維持40%持股比率,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公司以現金或等值之資產投資,如以資產投資,持股比例視專業估價機構估價結果而定,分期投入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在合資公司建設期間,不得在大陸其他地區進行同樣技術、同類產品之專案;未來擴充及上下游產業鏈專案在相同條件下應優先選址台州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營運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速建廠,實現量產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投資案俟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及核准後進行投資本合資案擬於本協定書簽訂後180天內募集資金,若所募資金未達總投資金額之50%以上則終止本協定,相關細節則視實際進度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