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民國110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 2022/02/24 1.事實發生日:111/02/2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擬不予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 上一則: 公告更正本公司109年年報部分內容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