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解任 2023/06/27 1.事實發生日:112/06/27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1)監察人:王逸蓁 原任期:110/08/24至113/08/23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2年06月27日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