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承租飯店意向書
1.事實發生日:108/12/162.公司名稱:待合約簽訂後再補行公告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予變更業經民國108年5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承租飯店意向書之承 租條件,並重新出具承租飯店意向書,特此更新說明。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需依雙方簽訂具法律效力之契約書,本意向書才成立,屆時將依法公告相關資訊。 (2)投資人應注意,本案存在正式協議未必確定簽署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