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8/03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方智強 可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康惠媚 益欣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馬隆政 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執行副董事長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自112/08/03至115/08/02止,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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