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監察院函副本糾正本公司員工違規查詢客戶帳戶。 2019/11/28 1.事實發生日:108/11/282.發生緣由:監察院副本來函3.因應措施: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九款屬重大事項,依相關規定進行重大訊息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監察院院台財字第1082230687號函辦理。 上一則: 有關監察委員新聞稿報導『本公司員工違規查詢客戶帳戶,公司一無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