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8/1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民國112年8月10日截止,惟尚有
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8月11日起
至112年 9月11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電話:(02)2528-89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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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