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決議申請撤銷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08/10/092.發生緣由:(1)本公司申報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160,000仟元,於108年4月19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10575號函核准在案。(2)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158號函同意申請延長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8年10月18日。(3)現今資金募集狀況不如預期,考慮股東權益及市場氛圍,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08年度現金增資案,資金運用計畫不足部分擬以自有資金或向金融機關借款支應。(4)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參與公開申購中籤人之權益,待本撤銷案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依法加計利息返還該價款,實際退款日期將另行公告之。3.因應措施:此次申請撤銷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本公司將於收到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