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來函通知復工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09/172.發生緣由:本公司屏東廠區於108年5月28日進行修繕作業時,不慎發生六名員工輕重傷之工安事故,故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08年6月6日來函通知本公司事故區域自108年5月28日起停工。3.因應措施:本公司依規定於復工計畫書研擬後,向主管機關提出復工申請並經審查同意本公司事故區域於通知書收文後即可復工。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9月16日勞職南1字第108103767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