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訴訟案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告訴人: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被 告: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民著上字第六號4.事實發生日:111/01/28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年代公司於103年11月以本公司斷訊為由,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告訴,105年12月6日第一審宣判,年代公司本訴與假執行均遭駁回;年代公司於106年11月2日上訴二審,二審法院於昨日(1/27)二審宣判。6.處理過程:二審智商法院判決認定年代公司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第二審及追加之訴訴訟費用由年代公司負擔。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