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A04版2.報導日期:108/07/083.報導內容:錢櫃併好樂迪案公平會最遲在8月22日做出准駁對於兩家公司合併為新錢櫃後,推估EPS可望增加3至4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依公平交易法「事業自主管機關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之日起算三十工作日內, 不得為結合。但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將該期間縮短或延長,..... 主管機關依前項但書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六十工作日」, 依此規定,公平會對本公司之結合案審議期間至8月22日。目前本結合案仍待公平 會審議,依合併契約轉換基準日暫訂為10月1日,尚需視公平會准駁時程方能確定。(2)報導中提及本公司獲利EPS情形,純係媒體自行預估,本公司並未公佈財務預測, 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