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 2019/06/28 1.事實發生日:108/06/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108年股東常會選任三位獨立董事如下,(1) 江孟緝(2) 蔡曉毓(3) 李志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董事會通過辦理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