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7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辦理112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銳澤實業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銳澤實業 | 2025/11/2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316,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28881286 | 梁進利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事實發生日:112/09/27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1,1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05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1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99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3。
(12)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0/31~112/11/0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2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2
年09月19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20009717號函
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0月19日~112年10月2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
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親自辦理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27。
(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新竹分行。
(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1,1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05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1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99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3。
(12)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0/31~112/11/0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2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2
年09月19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20009717號函
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0月19日~112年10月2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
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親自辦理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27。
(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新竹分行。
(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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