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賀士郡董事 (2)陳佩君董事 (3)陳文侯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賀士郡:羅麗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陳佩君:韶宇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陳文侯:腦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209條規定經表決通過:贊成權數43,286,115權 (99.58%);反對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78,420權。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