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蔡江隆:法人董事代表人 (2)黃啟芳:法人董事代表人 (3)林郭文艷:法人董事代表人 (4)林和龍:法人董事代表人 (5)陳文瑞:法人董事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 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24~111/06/2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林郭文艷:法人董事代表人 (2)林和龍:法人董事代表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林郭文艷: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董事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林和龍: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松陵鎮江陵北路123號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北路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車墩鎮北松公路5299號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36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家電產品製造及銷售。 大同壓縮機(中山)有限公司:產銷製冷用壓縮機及其零組件。 大同(上海)有限公司:馬達、發電機及變壓器製造販售。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資訊軟體服務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