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映管(未)公司公告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公司公告第二次法院拍賣質押標的股權(進展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2/12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查詢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4公告「關於公司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摘要說明如下:(1)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 2020 年 2 月 11 日 10 時至 2020 年 2 月 12日 10 時止(延時的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對中華映 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映百慕達”)持有的華映科技 153,000,000 股進行第二次拍賣。(2)根據淘寶網司法拍賣網路平臺頁面顯示的拍賣結果,本次拍賣流拍。3.因應措施:本公司及華映百慕達將密切關注上述被司法拍賣/變賣股份的後續處理情況,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公司公告法院拍賣質押標的股權(進展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1/22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查詢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3公告「關於公司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摘要說明如下:(1)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寧德中院”)於2019年12月24日 10時至2019年12月25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 臺上公開拍賣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映百慕達 ”)持有的華映科技129,600,000股股票。(2)根據阿里拍賣平臺公示的《網路競價成功確認書》,用戶姓名賴星宇以人 民幣 293,932,800 元的成交價格競得上述股票。(3)若以該起拍價成交,則本次拍賣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320,760,000 元, 與《網路競價成功確認書》中的成交價格存在差異。(4)寧德中院(2019)閩 09 執 152 號通知書中確定本次拍賣成交價為 3.2076 億元。(5)利害關係人賴星宇向寧德中院提出書面異議,寧德中院受理後,依法組成 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作出《執行裁定書》[(2020)閩 09 執異 9 號],撤銷寧德中院作出的(2019)閩 09 執 152 號通知書。3.因應措施:本公司及華映百慕達將依法院裁定結果,委請律師、 會計師研議評估後,依法進行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22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得知公司股東於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起訴聲明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30日之股東臨時會相關決議無效。3.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接獲該起訴書繕本,待收到法院正式通知或委請律師閱卷後,再進行相關因應對策,以保障公司合法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中國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進行第二次拍賣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1.事實發生日:109/01/21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收到中國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絡拍賣通知書(2019)閩01執963號之一,法院將執行申請執行人渤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深圳市華映光電有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將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台對被執行人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之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1.53億股(分為8300萬股及7000萬股)進行第二次拍賣。拍賣時間:2020年2月11日10時至2020年2月12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於2019年12月24日10時至2019年12月25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第一次公開拍賣流漂。
1.事實發生日:109/01/212.發生緣由:本公司昨日公告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0公告「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公告」,有關近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19)最高法民轄終 467 號],認為原審裁定(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閩民初 1 號之二民事裁定)應予維持,係針對大同與華映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的裁定,本案尚未進入實體審理,特此澄清說明。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20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查詢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0公告「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公告」得知,有關本公司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閩民初 1 號之二民事裁定,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案,華映科技表示,近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19)最高法民轄終 467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裁定(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閩民初 1 號之二民事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中華映管公司及大同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本裁定為終審裁定。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楊梅一、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處分邀標案 (更正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1/172.發生緣由:109/01/16公告本公司楊梅一、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處分邀標案,其中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聯繫電話誤植,故本公告更新其聯繫電話。更正公告內容如下:(1)公告本公司楊梅一、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處分邀標案(更正公告)。(2)處分標的:本公司委託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就華映楊梅一、 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辦理標售。(3)邀標期間:民國109年1月16日至109年2月5日止(4)受託單位聯絡電話:(02)87298799分機8776,聯絡人:陳瑛佳小姐。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162.發生緣由:(1)公告本公司楊梅一、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處分邀標案。(2)處分標的:本公司委託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就華映楊梅一、二廠暨生產設備及新城宿舍辦理標售。(3)邀標期間:民國109年1月16日至109年2月5日止(4)受託單位聯絡電話:(02)87268799分機8776,聯絡人:陳瑛佳小姐。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302.發生緣由: 1).股東臨時會日期:108/12/30 2).重要決議事項: (1)議程程序討論:續行第一案討論、決議通過。 (2)處分本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 主要財產案(含動產及不動產),決議:照案通過。 (3)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決議:照案通過。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決議:照案通過。 (5)散會動議: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處分 本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1.事實發生日:108/12/302.發生緣由:(1)為籌措資金償還員工債權及有擔保及無擔保債權,以及支 付資產處分期間之相關營運維持費用,本公司擬於與債權 銀行、聲請查封債權人、相關單位討論取得共識後,處分 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2)此次處分標的(楊梅廠及龍潭廠動產及不動產等資產),應 符合公司法185條第一項第二款 「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 營業或財產」 ,本公司已於108年11月12日董事會通過後 ,並於 108年12月3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經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1/2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2/3以上同意決 議通過。(3)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依據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而資產處分案相關事項, 授權董事會或其指定之人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待董事會決議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依規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2/302.發生緣由: 1).股東臨時會日期:108/12/30 2).重要決議事項: (1)議程程序討論:續行第一案討論、決議通過。 討論事項第一案,關於處分公司資產董事會提案之說明四,僅述及公司法第 18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未列出「公司法第185條 第二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 同意行之。」之規定。因此提案確認是否同意,雖未於說明四敘明公司法185 條第二項之規定,但實質上已符合公司法第185條之法定股份總數規定,提請 表決是否得以進行第一案決議。 (2)處分本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 主要財產案(含動產及不動產),決議:照案通過。 (3)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決議:照案通過。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決議:照案通過。 (5)散會動議: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公司公告法院拍賣質押標的股權(補充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1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查詢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19-168 公告「關於公司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補充公告」,摘要說明如下:(1)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時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0 時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 公開拍賣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華映科技 129,600,000 股股票。根據阿里拍賣平臺公示的《網路競價成 功確認書》,上述股票的網路拍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293,932,800元(平均每股價格為 2.268 元)。(2)根據《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拍賣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碼: 000536)(第一次拍賣)的公告》及阿里拍賣平臺公示的《競買 公告》,本次拍賣以 2019 年 12 月 25 日 前 20 個交易日的 收盤價均價(即 MA20)的 90%乘以股票總股數為起拍價。華映 科技股票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價 (即 MA20)為 2.75 元 /股,據此計算,本次拍賣的起拍價為人 民幣320,760,000 元。(3)若以該起拍價成交,則本次拍賣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320,760,000 元(平均每股價格為 2.475元)。(4)根據阿里拍賣平臺公示的《網路競價成功確認書》,標的物最終 成交以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拍賣成交裁定為準。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密切關注該次拍賣的後續進展情況,以維護本公司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公司公告法院拍賣質押標的股權1.事實發生日:108/1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獲悉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24日10時至2019年12月25日10時止,在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公開拍賣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公司持有的華映科技部分股權129,600,000股,網路競價成功,交易總金額 RMB293,933千元,使本公司之自結預計增加保留盈餘約新台幣302,998千元,實際數仍需以會計師查核數為準。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標的物最終成交以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拍賣成交裁定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8/1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邀請銀行等債權人建立「監督小組」平台之決議,現已無必要,董事會決議取消,爰回歸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04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今日接獲桃園市政府府勞資字第1080306817號函,有關 本公司勞工申請本公司歇業事實認定結果。(2)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08年12月2日會同勞方代表、資方代表及相 關單位至本公司及廠場進行實地查察,決議以108年12月1日作為 歇業基準日。查察結果概要如下: (一)龍潭廠:辦公及生產場域皆無營運跡象亦無人員進出,另巡 視外圍廠區無貨車及人員流動情形,應已無營業事實。 (二)楊梅廠:工作場域無營運跡象亦無人員進出,另辦公行政區 域無商業營運接洽行為,應已無營業事實。(3)本件歇業事實認定僅供勞工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工資、勞 工退休準備金支付退休金及資遣費、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及就業促 進津貼之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有關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1.事實發生日:108/1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查詢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19-159、2019-160 公告「關於公司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摘要說明如下: (1)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時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0 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福建省福 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公開拍賣本公司 之子公司-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映 百慕達”)持有的華映科技部分股權 70,000,000 股股票及 83,000,000 股股票,本次針對華映科技股票的網路司法拍賣起 拍價為拍賣日前 20 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即 MA20)乘以股數 ,股數分別為 70,000,000 股及 83,000,000 股。上網掛拍至 開拍前對外公示價格為2019年11月22日前5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 (即MA5=2.5 元)乘以股數,該價格為展示價格,非實際起拍 價。拍賣保證金分別為人民幣1700 萬元及 人民幣2000 萬元, 增價幅度均為人民幣 50 萬元。 (2)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 2019 年 12 月 24日 10 時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0 時止(延時除外)在福建省寧德 市中級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公開拍賣華映百 慕達持有的華映科技部分股權129,600,000 股,本次針對華映 科技股票的網路司法拍賣起拍價為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價(即 MA20)的 90%乘以股票總股數 129,600,000 股。本次上網掛拍至開拍前對外公示價格是以 2019 年 11 月 20 日當天股票的收盤價2.52 元乘以總股數再 乘以 90%,該價格為展示價格,非實際價格。拍賣保證金為人 民幣 3,000 萬元,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0 萬元及其倍數。 (3)若上述 282,600,000 股股票拍賣最終成交,華映百慕達持有 華映科技股份數量將從 729,289,715 股減少為 446,689,715 股,持股比例將由 26.37%下降至16.15%。3.因應措施:本公司及華映百慕達將依未來拍賣結果,將請律師、會計師研議評估依法進行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15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8年10月1日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大量解僱勞工計畫書, 將於108年11月30日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全體約1,900名員工終 止勞動契約,惟因本公司財務陷入困境,致無法如期支付員工工資。3.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成立資產處分小組積極辦理資產變現作業、媒合適當之買家, 出售資產變現。嗣取得資金後,將優先支付積欠員工之薪資。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代表人蔡江隆董事長遭禁止出國乙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 大影響。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處分本公司 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 (含動產及不動產)1.事實發生日:108/11/122.發生緣由:(1)為籌措資金償還員工債權及有擔保及無擔保債權,本公司擬於 與債權銀行、聲請查封債權人、相關單位討論取得共識後,處 分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並 與寰瀛律師事務所葉大殷律師在台銀設立信託帳戶(預定設立 三個,分別為勞工債權、有擔保債權、及無擔保債權),存放 處分資產取得之價金,目前已開立勞工債權信託帳戶,優先用 於償還員工債權及資產處分相關費用,後續視資產處分的進度 ,必要時再設立另外兩個信託帳戶,加速取得資金償還債務。(2)交易相對人:授權董事會決定相關買家。(3)處分標的:楊梅廠及龍潭廠動產及不動產等資產。(4)依據公司法18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公司讓與全部或主要 部分之營業或財產,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 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此 次處分標的(楊梅廠及龍潭廠動產及不動產等資產)應符合該法 令之規定,為加速處分標的之處理進度及籌措資金,擬召集股 東臨時會,在符合公司法、證交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下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5)依據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而資產處分案相關事項,授權董事會或其指定之人依相關 法令全權處理。(6)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依法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考量整體營運規劃,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法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8/11/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如下: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2二、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12/30上午九時正三、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行善路80號楊梅廠四、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處分本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 主要財產案(含動產及不動產)。 2.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二)臨時動議: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2/01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2/3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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