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03/1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7/11/02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70030716號函准予公開發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及108/03/14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2)依據公司法第161-2條規定,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其發行之股份。日期擬訂如下:a.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8年5月26日。b,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8年5月27日起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c.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8年5月31日。d.自民國108年6月3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