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原派任本公司董事陳逸琳先生卸任,改由洪培仁先生接任,任期自112年12月28日至115年8月24日止。
1.事實發生日:112/12/28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法人董事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112年12月28日金控財字
第1121500006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12年12月28日起至115年8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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