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二期廠之建造執照併室內裝修及變更使用申請案,被處行政罰鍰之相關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二期廠申請之建造執照併室內裝修及變更使用申請案,部分建築設施
下包商因趕工未取得許可即先行動工,依建築法第86條之規定應處新台幣3,376,522元
之罰鍰。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依法繳納罰鍰3,376,522元,待領取建造執照後按圖施工。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包含罰鍰3,376,522元之損失。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法繳納罰鍰及規費,嗣後待領取建造執照,二期
廠將依建造執照內容進行施工,爾後將責成下包商相關建築設施非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
,不得先行動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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