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國內不動產 2024/10/29 1.事實發生日:113/10/292.發生緣由:1.執行日期:自民國113年10月29日至113年11月5日2.經董事會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在3,200萬額度內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國內台中不動產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取得台中市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