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之子公司CHUNGHONGHOLDONGSLIMITED資金貸與達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01/22
2.發生緣由: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
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3.因應措施: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93.57%股份之子公司(CHUNGHONG HOLDONGS LIMITED)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2,9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71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59%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
或循環動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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