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案
(1)董監事酬勞:11,276,774 元
(2)員工酬勞:33,830,321 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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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