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發生緣由:
1.因應本公司實際營運及財務規劃考量,擬依公司法第 185 條辦理處分位於新北市
中和區建一路186號6樓之土地及建物共254.23坪、附屬停車位5個。
2.本案擬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處理交易相關事宜,最
終交易條件待後續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提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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