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臺安醫院雙十分院合作申請細胞製 備場所認可增列施行機構一案,獲衛福部函覆同意。
1.事實發生日:112/12/262.發生緣由:關於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增列臺安醫院雙十分院及臺安醫院雙十分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施行「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已於112年12月26日接獲衛福部函覆同意。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臺安醫院雙十分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卵巢癌、乳癌、胃癌、腎臟癌、食道癌、頭頸癌(含鼻咽癌)、攝護腺癌、胰臟癌。(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GTP認可編號:TP112C032)。(4)計畫效期:自112年12月21日至115年6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