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株式會社有澤製作所 代表人:陳明立董事:株式會社有澤製作所 代表人:戶田良彥董事:株式會社有澤製作所 代表人:增田竹史董事: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邢智田獨立董事:蘇二郎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株式會社有澤製作所 代表人:陳明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艾弗堤西(深圳)有限公司/執行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坪山區龍田街道竹坑社區蘭竹東路福興達工業園4號廠房501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電腦、電視機、顯示器、投影銀幕及周邊產品、教學設備、電子產品、投影儀及各種屏幕和銀幕的相關零件及材料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