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額度 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0/08/1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64,6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64,60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64,60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4,92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依110年第二季財報之淨值調整重訂背書保證額度(新台幣664,607仟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3,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41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保證書到期、授信合約全數清償時,得依通知以完工比例部份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64,60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64,60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0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09年03月11日董事會:本公司對子公司華新儀錶背書保證額度為最近一期財報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