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藥物對外授權案
1.事實發生日:110/06/022.發生緣由:台新藥董事會重要決議(1)決議:通過本公司眼科藥物APP13007對外授權案。(2)說明:合作對象正密切與本公司洽談眼科藥物APP13007於中港澳地區的開發及商業化,授權條件包含簽約金、里程碑款項以及權利金。3.因應措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合作對象進行後續合約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1)眼科藥物APP13007係透過台新藥專屬之藥品奈米化平台,針對眼部術後的發炎及疼痛反應進行開發,目前已緊鑼密鼓在美國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