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6/04/0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831(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495(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495(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內容:無(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60,736(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954(6)計息方式:年利率 2.616%,按月計息,到期一次支付(7)還款條件:依營運資金情況,107/04/06前償還(8)還款日期:依營運資金情況,107/04/06前償還(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495(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44%(11)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2)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額度USD1,500,000元整。(台灣銀行106/03/31即期中價匯率: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