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97年度甲種 特別股股息訴訟案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訴訟案號:103年度重訴字第553號2.事實發生日:104/06/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97年度甲種特別股股息,主張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10,000,000元及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4.處理過程:本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今日宣判,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件判決為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將視原告是否提起上訴,再行研議相關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