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錢櫃及子公司錢宏企業以自有不動產 新增擔保共同借款,達處理準則第25條第 一項第1款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4/04/29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營業週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71554(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46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46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0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代償原擔保借款(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錢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營業週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71554(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46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46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1666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0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代償原擔保借款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57155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4600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26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1款規定標準進行公告。2.本次公告為錢櫃及子公司錢宏企業互相擔保之共用借款,此公告之兩筆背書保證,係為同一借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