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程序終止併宣告破產裁定確定。 2015/01/15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4/01/152.發生緣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03年12月18日為重整程序終止併宣告破產之裁定於104年1月9日裁定確定。前揭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本公司業於104年1月15日接獲並收文在案。3.因應措施:為維護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用戶之通訊權益,本公司仍將盡力維持網路之正常運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程序終止併宣告破產裁定確定。 下一則: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選任周佑霖為本公司破產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