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Printec Co., Ltd 代表人:姜元求(2)Buwon Electronics Co., Ltd 代表人:朴炳錫(3)Buwon Electronics Co., Ltd 代表人:林良洵(4)英屬維京群島商啟光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昱璋(5)香港信利光電有限公司 代表人:關國良(6)獨立董事:周神安(7)獨立董事:Park Jae Young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Printec Co., Ltd 代表人:姜元求 董事Buwon Electronics Co., Ltd法人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姜元求:青島埠元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青島埠元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仲村 / 郵編:266109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青島埠元電子有限公司:家電用品製造、銷售及應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法人董事Buwon Electronics Co., Ltd投資大陸地區青島埠元電子有限公司,投資金額為美金22萬元。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