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 從事競業行為之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 事:正展投資顧問(股)公司代表人-蔡邦權/正德海運(股)公司董事董 事:正展投資顧問(股)公司代表人-蔡景仲/正德海運(股)公司董事董 事:林勝鶴/正德海運(股)公司董事董 事:駱軍佑/永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 事:張明和/正德海運(股)公司董事獨立董事:戴志聰/正修科技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策略發展中心主任獨立董事:蔡政宏/正修科技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03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