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股息及資本公積以 現金發放股東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943,25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5元。(2)資本公積發放股東現金:新台幣4,943,254元,每股發放新台幣0.1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70,552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00,000元。(2)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4,943,254元發放現金,按分配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股配發0.15元現金。(3)現金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4)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