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海公司)之子公司對 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撤回侵犯專利權之起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2011)東中法民三初字第18號(2011)東中法民三初字第19號2.事實發生日:100/08/0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鴻海公司之子公司向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請求涉嫌侵害專利權之民事訴訟事件。其於2011年7月22日向東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之申請,該法院亦於同日准許其撤回申請,本案就此終結。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述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