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 2010/04/02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9/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之資金需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擬於25,000仟股之範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發行新股,每股面額NT$10元,提請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並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集資情形,自本次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二次辦理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富海工業98年私募增資股票發放日期 下一則: 富海工業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會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