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重要議案
1.事實發生日:99/03/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2二.99年度股東常會事宜擬訂於99年5月28日上午9點30分,於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7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召開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三.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29,500,00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16元溢價發行。(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295,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2,65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5股,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俟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認股及增資基準日,主管機關對內容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四.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1)本公司98年度營業結算計有稅後淨利新台幣(以下同)37,659,169元,同)37,659,169元,加期初保留盈餘1,465,141元,扣除提撥法定盈餘公積3,765,917元後,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計35,358,393元,擬配發股東紅利34,100,000元,分配後保留盈餘餘額1,258,393元。(2)本案通過後,將提報99年股東常會承認。五.本公司9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自98年度分配予股東之紅利中提撥29,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900,000股。(2)98年度員工紅利中提撥1,257,000元,依98年12月31日財務報告股東權益每股淨值12.57元計算,轉增資發行新股100,000股,其配股辦法授權董事長擬訂後辦理。(3)以上所增新股總計3,000,000股,金額30,000,000元。(4)配發方式: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比率無償配發,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5)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6)本次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案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或因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核定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7)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