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因違反勞工法令遭罰款新台幣1萬2仟元 2008/04/28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 :97/04/282.發生緣由:桃園縣政府勞工局於96年11月27日稽查本公司外勞勞動檢查經查有外籍勞工兩員延長工作超過規定時數。3.處理過程:該兩員工自動配合工作需要延長工時致違反法令。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萬2仟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要求本公司人事單位注意員工延長工時符合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97年股東常會重大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