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重整事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定張進德重整監督人准予 辭任本公司重整監督人,選任賴春田會計師為新任重整監督人。 2007/09/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6/09/20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整事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定張進德重整監督人准予辭任本公司重整監督人,選任賴春田會計師為新任重整監督人,原張進德會計師重整監督人以因在國立中正大學及台北大學兼課,公務繁忙,無法兼顧,固而請辭重整監督人。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96/02/01變更會計師公告更正說明 下一則: 公告召開第二次債權關係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