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聲請重整案 2007/04/03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6/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於96年3月26日以股東身份,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公司重整,經法院函送重整聲請狀繕本到達。3.因應措施:依法配合法院審理程序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95年10月16日存款不足之退票說明 下一則: 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本公司逾催戶雍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