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0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本公司九十五年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0元,九十五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 210,119,935元,本年度累積可供分配盈餘合計210,119,935元。二、九十五年度可供分配盈餘,除依法先予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21,011,994元外,本次提列員工紅利18,910,159元,董事、監察人酬勞1,891,079元及股東股利167,839,969元,剩餘466,734元保留至未來年度再予分配。本次盈餘分配以九十五年度稅後淨利優先分配。三、股東股利167,839,969元中之31,470,000元,擬辦理轉增資分配股票,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配股30股。其餘股東股利計136,369,969元,則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股配發現金1.3元。四、員工紅利18,910,159元中之15,128,000元,擬辦理轉增資1,512,800股分配予員工;餘3,782,159元,分配現金予員工。員工紅利之分配辦法由董事長訂定之。五、除權除息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行訂之。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